保定市满城区
关于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其余岗位
笔试工作的公告
鉴于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政府同意,继续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其余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除高中教师岗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打印考试准考证:2021年9月3日9:00至9月4日23:00,
考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
笔试时间:2021年9月5日9:00-11:00,共120分钟。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9:00 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828号)
资格复审表下载地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见《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打印面试准考证:2021年9月10日至9月11日9:00-23:00
面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体检及考核程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密切注意各程序时间节点,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四码”查验(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场所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及体温测量。
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2、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保定市满城区
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疫情防控
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区202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告知书。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发布公告起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提交《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要在考试之前至少完成第一针接种。因个人身体原因确实不能接种的需出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四)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对涉及近期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完成隔离的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和行程码显示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区,若发现以上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备注: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请提前自行打印。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六)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等。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考生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四码”查验(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场所码、疫苗接种信息)及体温测量。
(三)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中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发烧、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结束
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和保定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打印考试准考证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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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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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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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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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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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
来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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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抵(在)保时间 |
疫情期间未离保( ) |
抵保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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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14天有无发热、
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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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无症状
感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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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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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月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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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内容务必如实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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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体 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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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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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承诺:根据疫情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测量、记录每日体温,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